【文明城市 你我共建】不文明行为曝光(第129期)
2022-11-17 21:38:1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刘译林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122

文明是一座城市的最亮底色,也是一座城市的最暖名片,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城市软实力的体现。文明城市创建,每个人都是参与者,你的一次随意行为就可能让城市形象受损,让我们携起手来,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共同为我们的城市增添一份光彩。近期,本栏目将通过负面曝光,督促整改,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告别陋习,争做文明市民。



一、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现象


 1

湘JQQ333于2022年11月17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
 2

湘A0HV75于2022年11月17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
 3

鄂EA7S26于2022年11月17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
 4

湘J1G311于2022年11月17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
 5

湘JUE612于2022年11月17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
 6

湘AM0Q83于2022年11月17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
 7

湘JJR09学于2022年11月17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
 8

湘J63G96于2022年11月17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
 9

湘JFZ617于2022年11月17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
 10

湘J3L979于2022年11月17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

二、违规经营现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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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动摊贩于2022年11月16日在银水西路违规摆摊设点。

 2

流动摊贩于2022年11月16日在菱湖路违规摆摊设点。

 3

流动摊贩于2022年11月16日在紫晶城占道经营。

   刘译林
   :黄学丽
   刚 曹亚玲
   :张智峰

责编:刘译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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